经典案例
--专业成就价值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无效的审查
解除行政协议案件中,各方责任及损失的确定
土地置换协议的性质及能否实施的审查
裁判要点: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自规局某分局是否应当支付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收回价款,如应支付,应当支付多少。原铜陵县国土资源局与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签订的《有偿收回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原铜陵县国土资源局已将案涉土地公告收回。案涉土地出让金354万元,某公司已于2012年7月30日缴纳完毕。此后,根据相关政策,铜
有偿收回土地行政协议案中,补偿款项如何确定
原告诉请违约赔偿,法院认为行政协议无效,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