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中山市的企业房屋征收 , 老板们该如何应对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1-02

随着中山市城市更新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面临房屋被征收的情况。这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关乎企业自身的切身利益与未来命运。作为企业主,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政策导向与实务操作,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平稳过渡乃至转型发展的关键前提。本文将立足于企业主视角,对广东中山市企业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进行梳理与分析。

 

一、征收补偿,不只关乎房产,更关乎生存与发展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绝非简单的“房产置换”或“现金赔偿”。其核心在于弥补企业因搬迁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为其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在中山市,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杨应军律师已出版著作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这是最基础的部分,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企业房屋的价值往往包含其区位、规模、特定用途带来的附加值。

(二)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这部分补偿包括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库存货物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用,以及搬迁期间必要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安置费用。

(三)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这是企业补偿的重要部分。具体计算通常考虑企业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由征收双方协商确定,旨在保障企业在过渡期内的基本运营能力与员工队伍稳定。

四)其他固定资产等的补偿

这部分是针对房屋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如不可移动的设备或移动后价值贬损的设备、树木等。

(五)奖励与补助

为鼓励被征收企业积极配合搬迁,征收方通常会设置按期签约、搬迁的奖励金,以及针对困难企业的适当补助。有时候,征收方将这部分的补偿数额或比例规定得很高,以促使被征收方在规定时限内签约,进而达到拆除房屋,腾出地块的目标。当然,如果奖励与补助过高,甚至高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则其合法性、合理性将面临质疑。


二、征收流程:步步为营,心中有数

杨应军律师书写

规范的程序是保障公平、公正补偿的基础。企业老板应熟悉以下基本征收流程:

 

(一)征收启动与公告

市、县级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明确征收范围、补偿方案和权利救济途径。非因公共利益之需要,不得启动房屋征收。

(二)调查登记

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企业需配合并核实。

(三)评估与补偿方案

评估机构入户勘查,出具评估报告。政府制定并公布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研判,以确定是否需修改补偿方案。

(四)签订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企业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协议。这是核心环节,务必审慎对待条款细节,宜有专业人士审查。

(五)补偿与搬迁

政府按照协议支付补偿费用,企业完成搬迁。如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方不履行协议,被征收方应及时主张权利。

(六)争议解决与强制执行

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协议,由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企业对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企业不服补偿决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则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常见征收纠纷与理性维权

实践中,房屋征收纠纷多集中在:

2025年9月第二版,最新版本

(一)补偿标准争议

对评估结果不认可,认为未能反映企业房屋真实价值或停产停业损失。

(二)补偿范围争议

对某项损失(如特定客户资源损失、无形资产损失)是否应纳入补偿产生分歧。

(三)程序合法性争议

质疑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如公共利益认定、规划手续)或具体执行程序的合法性。

 

面对纠纷,企业主维权应遵循理性、合法的原则:

(一) 充分协商

以和为贵,首先积极与征收部门沟通,表达合理诉求,争取在协商阶段解决问题。

(二)善用复核与鉴定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及时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注重证据收集

系统整理企业产权证明、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经营合同、设备清单等,以证明损失。

(四)寻求专业支持

这是企业房屋征收维权的重点,由于房屋征收事项及行政法有其专业性,因此一般的企业法律顾问,往往并不专精于此。因此,企业老板宜尽早咨询或委托在行政法、房屋征收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提供法律分析、参与谈判、代理复议或诉讼。

当然,不要轻信网络等广告宣传,要与待委托的律师而非律师助理或营销人员讨论案件。

(五)依法复议与诉讼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渠道,寻求司法救济,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在诉讼中通过协商或法院、上级政府协调等解决实质补偿争议。


四、长远之道:化解争议与持续发展

征收矛盾的深层化解,政府及企业等都需超越“一赔了之”的思路。

杨应军律师书自作诗一首

(一)成因分析

企业需认识到,征收多源于城市规划调整、交通建设、环境改善等公共利益需要,是城市发展的阵痛,也蕴含着区域价值提升的新机遇。

(二)争议化解举措

除了司法途径,积极探索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政府方面应增强透明度,完善听证程序,引入第三方协商平台。

(三)长远保障与多方共赢

成功的房屋征收,应着眼于企业“挪活”而非“挪死”。各地经验表明,通过科学规划搬迁安置园区、提供产业链衔接服务、落实长期税收与人才政策,能帮助企业迅速恢复并实现产能升级。政府获得了发展空间,城市优化了功能布局,企业则可能借此完成改造升级,赢得更广阔市场,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城市多方共赢的局面。

 

总之,面对房屋征收,中山的企业老板们既应明晰自身权利,依法理性维权,确保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也应放眼长远,主动了解并利用好地方扶持政策,将此次变迁转化为企业转型升级、谋取更优发展的契机。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沟通,在政策引导下谋划未来,方能在城市发展的浪潮中行稳致远。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