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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为何必须公正?违法裁判的危害远超想象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06-19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载《中国律师》2025年第5期)

 

 

   违法裁判的致命危害:

   侵蚀司法公信力

   当公众发现"同案不同判"、"关系案"频发,司法的权威将土崩瓦解。 

    破坏法治生态

    违法裁判会形成"破窗效应",诱发更多司法腐败。 

    法院系统典型的受贿案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黄松有最后被判无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奚晓明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正部级)沈德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如山东高院原院长张坚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等。

 

 

   

 

   正义的底线要求:

   裁判文书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

   裁判文书是记载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件,审判人员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规定,以事实为依据,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能突破法律框架;自由裁量是法律赋予审判人员的权力,但该权力的行使仍然有一定限度,不能突破。

    二审、再审程序必须实质化运行;

    现在,“一审终审”化的形势颇有抬头,二审法院不敢担当,直接驳回的多,再审更是如此。

   

 

深度思考:

    当我们谈论司法公正时,不仅是在维护个案正义,更是在守护社会稳定的最后防线。那些玩弄法律的裁判者,本质上是在动摇国家的根基,必须坚决阻止并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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