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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允诺纠纷的处理 (高级法院案例,仅供研究之用)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2-22

          行政允诺纠纷的处理

(高级法院案例,仅供研究之用)

 

 

 

安徽高级法院认为,涡阳县政府印发涡政〔2011〕26号《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该县农业现代化进程。该《意见》实施过程中,考虑到禾景公司案涉项目建设标准较高、投资规模较大,经2012年8月19日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上述《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对该公司的补贴标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涡阳县政府已按此次会议确定的补贴项目和标准向禾景公司兑现了案涉项目一期的补贴资金。此后,涡阳县委县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就禾景公司案涉项目二期补贴等问题集体研究,禾景公司派员参加了该会议。会议决定对禾景公司案涉项目二期补贴仍按上述《会议纪要》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核算和兑现。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涡阳县政府对禾景公司案涉项目的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等,是连续、明确且经过集体研究慎重决策的。涡阳县政府上述行为符合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亦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故涡阳县政府应当严格按照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面履行上述《意见》及两次会议确定的允诺事项,比照案涉项目一期补贴兑现条件、程序,尽快完成相关流程,及时向禾景公司兑现案涉项目一期扩建及二期建设等各项补贴资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详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皖行终495号行 政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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